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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场分类
按照性质和用途基本广场可分为三大类:
(1)综合性广场。此类广场主要为人休息、集会和进行各类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重大节目活动的场所,通常情况下严禁车辆进入。根据用途和规模,此类广场还可分为
1)集会广场:这种广场在城市中占地面积较大,多数用于举办音乐会、演唱会、娱表演、集会演讲和群众团体聚会等大型活动。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市级广场宜为4万~10万m2,区级广场宜为1万~3万m2。
2)体憩广场:这种广场多数用花坛、草坪、喷泉和一些人文景观进行修饰,创造一种安逸、祥和的自然环境,并提供适量公用设施,为休息者提供良好的休息条件;
(2)交通集散广场。顾名思义,此类广场用于人、车集散。此类广场可包括大型停车场、站前广场和车辆收费广场等,特别是站前广场,人、车共享,人流密度很大,确保车安全及畅通无阻是此类广场的最基本要求。
(3)商业广场。此类广场有别于商业街中设置的供人员分流和休息用广场,又不同于商家流动性大的露天市场。在此类广场中商家固定并从事大量的商品批发和零售活动。
2、广场照明要求
(1)保持广场的特点和风貌。有的广场是城市地域文化的象征,如果照明方式不当,与广场的风貌和特色不相符,将是一个失败的照明设计
(2)广场的各种标志清晰可见。交通集散广场中各种标志的数量和规格之多,是其他广场所没有的。各种标志如汽车的牌号,公交车站的路牌,公交车的路号牌,还有车道与人行道的界限以及周围的电话亭和广告信息等均需要照亮,清晰、可见、可读,是此类广场的最基本要求。
(3)便于广场的维护和清扫。这就是要求广场有足够的照度,以便识别地上的各类遗留物并进行处理。
(4)保证人流和车辆畅通无阻。这样的要求在站前广场特别重要,由于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以及大股人流交织在一起,但照明装置不宜过多,使车辆有回旋余地,给人流起导向作用。
(5)节能与光污染控制。由于被照面积大,需要的电能就很多。因此,在照明器件的选择及其光分布的要求上,必须考虑节能和光污染控制因素。这对广场本身的车辆安全行驶、对邻近道路上的车辆安全行驶均有积极的意义。